不用繳費!未工作也能領生育津貼!6月1日起全面提升生育醫療待遇
時間: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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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一直是職場女性關心的話題。近期,多地醫保局傳來好消息,生育津貼申領逐步放寬,生育津貼無需個人申領,生育醫療待遇全面提升......具體怎么回事呢?趕緊和歡創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即日起,沒有上班也能領取生育津貼
2024年起,上海、江蘇等多地發文明確,失業人員也可以領取生育津貼。
一、上海:2024年1月1日起,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通知》中明確:
1.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個人不繳費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
失業人員參加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繳費基數為繳費當月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繳費費率為12%(其中1%視為生育保險繳費,2%視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所需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統一支付,失業人員個人不繳費。
2.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婦女,可以享受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補貼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生育或者流產的婦女,可按本市生育保險相關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其中,生育生活津貼按照上海市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計發。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本市農村原農民合同制工人參照執行。
本通知實施前已參加過上海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原失業婦女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的人員,生育或者流產時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繼續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月生育生活津貼按2892元計發。
補充:
1.上海市2023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為11396元/月,其中2024年生活生育津貼按照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計發,即:11396x60%=6837.6元。
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期間,不再享受本市失業保險規定的相關醫療補助金、生育補助金等待遇。
2.上海市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為: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江蘇?。菏I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步參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通知》中明確:
1.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同步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領取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為其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繳費手續,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所需費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個人不繳費。
其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照全省當年公布的繳費基數下限執行,繳費費率按當地費率執行。
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所屬月份,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所屬月份一致,并與失業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不設待遇等待期
符合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按照《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和一次性營養補助待遇;符合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未就業配偶按規定標準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未就業配偶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應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參加生育保險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生育津貼計發基數為參保地所有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上年度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除以30天。
生育津貼由失業人員按規定向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申領。
參加生育保險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享受的生育津貼高于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將差額部分支付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補充:
江蘇省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為: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二>生育津貼申領有變,多地生育津貼實現免申即享
自2024年以來,為優化生育保險經辦服務,加快落實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多地醫保局開啟生育津貼“免申即辦”服務。
一、廈門:生育津貼免申即享,個人全程“零材料”“零跑腿”
2023年9月15日,廈門市醫保部門全省首創生育津貼“免申即辦”,讓醫保業務由被動服務轉變為主動服務,個人全程“零材料”“零跑腿”。
1.無需再提供紙質材料,真正實現“零材料”“零跑腿”
參保職工無需辦理任何產前登記或其他申報手續,在廈門市定點醫療機構(試點)分娩后,符合條件的,只需等待接收短信提醒,線上核對并填寫個人銀行賬號,即可等待生育津貼發放。
2.符合哪些條件可辦理生育津貼免申即享服務?
符合以下條件的參保職工,醫保經辦機構將主動為其辦理生育津貼申報業務:
一是參加廈門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已在廈門市定點醫療機構(試點)聯網直接結算分娩醫療費用;
二是用人單位于職工分娩當月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三是未通過其他途徑申領當次分娩的生育津貼。
提醒:
1.機關、財政核撥或核補的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率為0.35%,其職工按原渠道領取工資,不享受生育津貼。靈活就業人員不參加生育保險,不享受生育津貼。
2.職工在分娩前連續繳費滿12個月(含當月)的,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當月正常參保繳費但連續繳費不滿12個月的,生育津貼按正常待遇的50%支付。
3.職工應當自分娩之日起24個月內按規定申領相應生育津貼待遇。
4.生育津貼的待遇享受情況與參保繳費關聯,各用人單位應按時為職工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費用,才能更好實現“免申即辦”“應享盡享”。
5.參保職工當次分娩的生育津貼未享受“免申即辦”服務但符合申領條件的,可于申領時限內通過線上或線下發起申請。
6.參保女職工產檢或分娩可憑醫保碼或社??ㄔ诼摼W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醫療費用(跨省就醫需備案,支付比例與本市就醫一致),實現生育醫療費用“一站式”報銷。
二、河北:系統自動生成生育津貼申報信息,無需個人申報
河北省醫保局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生育保險網上通辦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參保女職工在省外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產生現金醫療費用后,申報生育醫療費用時,系統自動生成生育津貼申報信息,無需個人另行申報。
《通知》中明確:
1.適用范圍和條件
參保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且參保狀態正常的;
參保女職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
參保女職工在省外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生育,需使用現金墊付生育醫療費用的。
2.具體流程
參保女職工在“河北智慧醫保”微信小程序首頁“零星報銷申報”模塊進行生育醫療費用申報。
醫保經辦部門審核通過后,符合申領生育津貼條件的,系統自動生成生育津貼申報信息,并線上傳至單位網廳。
所在單位登錄“河北醫保公共服務單位網廳”,點擊“生育津貼自動申報審核”模塊,對生育人產、休假期間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確定后,線上傳至醫保經辦部門,醫保經辦部門依據規定撥付生育津貼。
生育人可在“河北智慧醫保”微信小程序首頁“我辦理的業務”點擊查看業務辦理進展情況。
三、青島:2024年3月1日起,青島全市53家生育保險定點醫院推行生育津貼“免申即享”
為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提升群眾辦事便捷度,自2024年3月1日起,青島市醫保局在全市53家生育保險定點醫院推行生育津貼“免申即享”。
符合條件的參保女職工,出院結算時,由定點醫院上傳病歷材料,符合發放規定的,生育津貼將于生育醫療費結算次月起按月發放至生育女職工社保卡金融賬號,單位或個人無需線下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實現生育津貼“無感化”發放。
1.“免申即享”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在青島市企業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已在青島定點醫療機構聯網結算生育醫療費用;
生育或流、引產時已在青島市連續足額繳費滿1年以上且生育當月單位按時足額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費用;
單位或個人未通過其他途徑(現場或線上)申請生育津貼。
2.如何查詢是否符合“免申即享”發放條件?
職工個人可登陸青島醫療保障局官網、青島醫保小程序、微信青島醫療保障公眾號等方式,通過“生育津貼免申即享辦理查詢”查詢是否已經通過“免申即享”申領生育津貼。通過“辦事進度”模塊可查看津貼受理進度。
3.青島市生育保險定點醫院有哪些?
<三>6月1日起,生育醫療待遇全面提升
近期,成都市醫保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優化調整生育醫療待遇政策的通知》(成醫保發〔2024〕11號),自6月1日起全面提升成都市城鎮職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生育醫療待遇。
《通知》中明確:
一、優化調整城鎮職工生育醫療待遇政策
1、產前檢查費
定額補助標準為:生育1000元;懷孕滿4個月(孕16周)以上終止妊娠700元;懷孕不滿4個月(孕16周)終止妊娠300元。
2、生育醫療費
參保女職工因生育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順產5000元;難產(含剖宮產)6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000元。
參保女職工因終止妊娠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懷孕滿4個月(孕16周)以上終止妊娠2000元(施行剖宮術的增加1000元);懷孕不滿4個月(孕16周)終止妊娠500元。
終止妊娠有存活嬰兒的,產前檢查費和生育醫療費按生育標準執行。生育或終止妊娠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不足限額支付標準的,其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據實支付。
二、優化調整城鄉居民生育醫療待遇政策
1、產前檢查費
定額補助標準為:生育或懷孕滿7個月(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700元。
2、生育醫療費
參保人員因生育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順產3000元;難產(含剖宮產)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嬰兒增加1000元。
參保人員因終止妊娠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實行限額支付:懷孕滿4個月(孕16周)以上終止妊娠1200元(施行剖宮術的增加1000元);懷孕不滿4個月(孕16周)終止妊娠210元。
參保人員終止妊娠有存活嬰兒的,享受產前檢查費待遇,生育醫療費待遇按生育標準執行。參保人員生育或終止妊娠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不足限額支付標準的,其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據實支付。
來源:上海市醫保局、江蘇省人社廳、廈門市醫保局、青島市醫保局、成都市醫保局、51社保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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